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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系统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通知

  关于印发《恩施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

  “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

  现将《恩施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十三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1月30日

  恩施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7号)文件精神,发挥全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州供销社实际,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恩施州供销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基础、机遇与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恩施州供销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基础与条件

  十二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州供销社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州供销社系统培育社属企业38家,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711家,建成村级电子商务平台1995个,培育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达491个,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在全州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了“农民办事不出村”。全州供销社系统围绕落实落实全州信息产业链建设和“互联网+”的重大部署,以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参与精准扶贫,建成县级电商运营中心2家、乡镇电商服务中心2家、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995家,积极探索构建县市有农村电商运营中心、乡镇有农村电商服务中心、村有电商服务站的三级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快递物流体系已基本形成,初步发挥了带动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

  二是大力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提升了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州已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711家,改造升级1160家,覆盖全州68.6%的行政村,为农民群众提供日用品销售、放心农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废旧物品回收、网上便民服务、金融小额存取款、福彩销售、惠农信息发布等多种生产生活服务,方便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近3000人次的实用技能培训,村级综合服务社业主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大力领办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全州供销社系统一方面领办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效促进了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州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258个,培育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17个、州级示范社30个,带动农户约5万户,发展各类农产品基地20万亩,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咸丰等五县市供销社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联合,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十三五”时期恩施州供销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重大机遇

  1.发展有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去年5月5日和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听取全国供销总社党组书记、主任王侠同志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的汇报,分别作了重要指示。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10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5〕87号),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2.农民有需求。缴费方便、就地存取款、消费价廉物美的日用品,将农产品卖出好价钱,是广大农民的最大需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领办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升农民群众消费品质,有利于直接将农产品对接市场,有利于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3.市场有空间。农村消费方式落后,迫切需要推进“日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恩施州具有生产优质农产品的自然资源优势,恩施州农产品在一、二线城市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可以推动恩施州农业品牌建设,打造富硒生态农产品电商集群。

  4.产业有优势。恩施州茶园总面积达到120万亩,茶叶总产量7.5万吨,茶叶农业产值24.8亿元。全州富硒特色农产品基地达到200多万亩,从事硒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156家,富硒产业总产值达到69.5亿元,占全国富硒产业总值的三分之一以上。恩施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拥有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十三五”时期恩施州供销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挑战

  全州供销社系统以农村电子商务参与精准扶贫,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开展终端扶贫,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改造开展产业扶贫,初步发挥了行业扶贫的积极作用。但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差距还很大,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经济总量小,经济实力不强,无大的企业做支撑,服务“三农”缺乏载体和手段,在繁荣城乡经济中不能发挥优势,无法担负起应有责任。二是服务平台运行艰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村级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内容单一,没有充分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带动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三是组织体系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会、基层社等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难度大。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三五时期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恩施州供销系统参与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发11号、鄂发22号、鄂政办发8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州“三农”工作大局“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和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竞进脱贫部署,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把握精准扶贫新判断、新要求,找准精准扶贫新定位、新目标,拿出精准扶贫新举措、新办法,推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开展电商扶贫,推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开展终端扶贫,推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倍增及电商改造工程”开展产业扶贫,形成全州供销社系统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新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发挥优势。全州供销社系统建成县级电商运营中心2家、乡镇电商服务中心2家、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995家,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711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91个,基于以上行业优势,全州供销社系统完全可以在全州精准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

  ----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精准扶贫,逐步形成联合社指导扶贫、社有企业主推扶贫、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工作格局。

  ----合作共赢。按照合作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联合与合作,引导贫困农民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开展消费合作和销售合作,壮大自身实力,增强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因地制宜。鼓励各县市社大胆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选择试点先行先试,允许选择重点环节重点突破。遵循农民意愿,指导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村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布局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脱贫增收。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供销系统精准扶贫快速稳妥、有序推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村级综合服务社全州行政村全覆盖,县(市)电商运营中心、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全州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家并全部实施电子商务改造,提升我州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的附加值,电商交易规模占全州系统销售额的50%以上,培育农村电商人才10000人,提升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的能力素质,电商交易规模占全州系统销售额的50%以上,供销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的作用积极发挥。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开展电商扶贫,在全州农村电商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树立“互联网+”思维,发挥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优势,以发展农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商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到2020年,实现县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对全州八县市全覆盖、乡镇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对全州乡镇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站对全州行政村全覆盖(见附表1、附表2、附件3)。

  一是县(市)要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各县市要加快建成集产品展示、网商营运、快递仓储、网商培训于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充分发挥提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训孵化电商企业,向外推介农村新型业态的作用。一方面为本地网商提供专业服务,输出技术和提供软硬件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人员培训、营销策划、摄影、美工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传统企业电商化。